24岁到26岁,在这个狗屁不知的年纪,我选择从活了十几年的北京离开,独自踏上北美大地晒穷。拎着两个行李包,睡了无数的沙发,曾经信用卡被盗一分不剩,也曾经被刀架过脖子。在离开纽约机场的时候我终于还是落下了几滴不算虚假的泪水,感谢我多走的几步路让我认识了你们,听了我这辈子最多的人话。
我讨厌照相,因为相片会与我的记忆相悖。我宁愿用一个故事描画你们的脸,这样我就可以永远把你们记在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