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一家亲知乎周刊·正义女神不睁眼
这一点我并不认同。 一个市长接受了无良地产商人的贿赂。建设过程中无良商人要压缩成本,以便对冲给市长的千万贿赂。房屋建成后2年,楼房倒塌,当场死亡,重伤百余人。 诚然,市长只是受贿,无良商人才是杀人犯。 但守法经营的人一般还是有底线的,但也可能杀人。不法商人犯罪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当然,这个例子不一定合适。如果某个人用类似铸币税的手段从你身上剥削走一半的资产,你会怎么想? 经济犯罪必然导致从其他途经补充损失,这个损失怎么补?贿赂等经济犯罪中,必然要获取超额利润。谁来支付? 至于“废除死刑”,隐约觉得可以,但必须对于“刑不上大夫”这种情况加以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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