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风政府论(第二篇)默认了人与人互不侵犯的状态,然而人的强弱、性格不同,并非默认之和平状态。事实上可以看作是一种为了人类社会建设而默认彼此互不侵犯的约定,由此,人的一切权利都可以是人们为了共同的建设利益而赋予自身的。只有承认了自然状态下弱肉强食和因个体的有限性形成的相互制约的现象,以及“人赋人权”而非“天赋人权”,后面的理论建设在逻辑上才不会出现问题。当然群体间并非只有残酷的弱肉强食,无论人还是动物,都是有情感的。但这并不影响前面讲的社会建设的先决条件:“人赋人权”。2019-09-12 16:3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