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绍玢国富论
劳动实际上是与货物,货币等价的。但是劳动用货物衡量,称为真实价格;劳动用货币衡量,成为名字价格。因为取得货物就是,省却辛苦和麻烦,货物是直接的省却。取得货币,去换取货物,还是有货币这个中间物。 劳动—货物,这是最根本的目的,但是这个过程现在基本上不会直接实现,而是用下面的: “劳动—货币—货物”,这种模式,所以一个人的劳动,得到的货币,最终还是要转化为货物,才能体现为购买力。刚才也说,衡量一个人财富的水平是它能支配多少劳动,也可以说它可以购买多少货物(货物就是凝结的劳动)。所以,就劳动来说,如果来衡量劳动的“真实价值”,就可以用劳动所可以换取的商品来衡量。(当然,这是一种逆向构成,实际上应该说:货物=多少劳动)。劳动的“名义价值”,就是可以用劳动所换取的货币。(这是一种逆向构成,实际上应该说货币=多少劳动)。劳动是恒定的,而商品与货币的价值是变动的,但是商品和货币是可以用来更直观地体现,劳动的价值。 劳动的价值始终不会变,但是一单位劳动等于多少商品与货币,这是可以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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