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谁是女巫?
1.土地私有再分配运动中的失败者(多数为失去男性依靠的寡妇、中老年),在财产高度私有化的社会中构成累赘
2.政权稳定性的威胁者。两层:
一来是土地争夺失败者的实际反抗行动(包括诅咒、怒骂等)威胁到基层政权的稳定性,这种情绪必然地产生自圈地运动,因此当局需要合理的借口来颠倒黑白转移矛盾,最有效且最简单的方法莫过于搬出绝对性力量——上帝,将可以得到解释且有商讨余地的人为情绪变为不可解释且必须除灭的巫魔现象。
二来是部分女性的生产能动性(包括性生产的妓女、疗救的巫医)会使其获得一定的社区权力(由生产力带来的依赖、敬重等关系),会动摇男性的社会主导权,因而需要对女性这种前现代的生产力进行污名化,包括性魅力被污名是魔鬼的魅惑,草药医疗被视为与魔鬼签订契约。 2的洞见是显然的。可惜1和2之间的逻辑关系尚未能解释清楚,为什么同样作为圈地运动的失败者,男性流浪汉/乞丐则不会作为魔鬼使者被审判;如果确确实实有大规模的猎男巫行动,那实际上性别因素在其中并不构成关键要素了。换而言之,为什么圈地运动的牺牲品需要由女性来承担?(只因为男女性别人数相当,但女性普遍更易伤?先解决一半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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