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总论(上中下卷)

合同法总论(上中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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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这是一部由我国当代著名民法学家崔建远教授撰写的,关于中国民法典合同编的总论性著作。随着《民法典》的颁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陆续予以修正,《民法通则》《民法总则》《合同法》《担保法》均于2021年1月1日被废止,在这一背景下,理论界与实务界特别需要一部权威解读《民法典·合同编》的著作,因而本书应运而生。本书稿作为民法典合同编总论的下卷,共计四章,分别是合同的解除、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违约责任以及合同解释,其中后两章是全书的重心,占有三分之二的篇幅。每一章节中,作者在系统、科学阐释合同法原理的基础上,还列有“知识”“探讨”“拓展”“延伸”“疑问”“思考”“反思”“警示”“辨析”“讨论”“评论”和“案例分析”“以案说法”等栏目,旨在由浅入深、层层铺展,利于读者各取所需,从不同视角、不同层次完整、准确地领会和把握《民法典·合同编》的原理和制度。

崔建远,河北省滦南县人。一级教授,清华大学文科资深教授,清华大学谭兆讲席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凯原学者”;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北京市物权法学研究会会长。被评为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1999年),获得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2001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奖(1990年)、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教师奖(2003年)、清华大学教书育人奖(2003年)、清华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1999年)、清华大学良师益友(六次)等荣誉。先后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研讨工作,参与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多件司法解释草案以及疑难案件的研讨工作,参与原国务院法制办组织的多部行政法规修订的研讨工作。

代表性著作有:《合同责任研究》(1992年)、《准物权研究》(2003年)、《土地上的权利群研究》(2004年)、《论争中的渔业权》(2006年)、《合同法总论》(上卷)(2008年)、《合同法总论》(中卷)(2012年)、《物权:规范与学说———以中国物权法的解释论为中心》(上、下册)(2011年)、《物权法》(第五版)(2021年)、《合同法》(第四版)(2021年)、《债法总论》(2013年)、《合同解释论———规范、学说与案例的交互思考》(2020年)、《中国民事典型案例评释》(2020年)、《中国民法典释评·物权编》(上、下卷)(2020年),以及《“四荒”拍卖与土地使用权》《无权处分辨》《履行抗辩权探微》《解除权问题的疑问与释答》《侵权责任法应与物权法相衔接》《论归责原则与侵权责任方式的关系》等论文。独著的《物权:规范与学说———以中国物权法的解释论为中心》(上、下册)(2011年)入选“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荣获第三届中国出版政府奖;《中国民法典释评·物权编》(上、下卷)(2020年)荣获第五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准物权研究》荣获司法部第二届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一等奖、首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论争中的渔业权》荣获司法部第三届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一等奖、第六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优秀奖;《物权法》(第二版)荣获清华大学优秀教材奖一等奖、第三届中国大学出版社协会图书奖一等奖;《物权法》(第四版)荣获首届全国优秀教材奖二等奖;《土地上的权利群论纲》和《论归责原则与侵权责任方式的关系》先后荣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水权与民法理论及物权法典的制定》和《无权处分辨》先后荣获第四届和第五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三等奖;《侵权责任法应与物权法相衔接》荣获北京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主编的《合同法》(2000年)荣获司法部第一届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二等奖。与王利明教授合著的《合同法新论·总则》荣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二等奖;参与撰写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梁慧星教授主编)荣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著作奖二等奖;参与撰写的《法治:理念与制度》(高鸿钧教授主编)荣获北京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国家图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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