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耻
汪仰
十月上旬的一个清晨,那个在江边镇被叫作“傻瓜”的男人,去河里收他的渔网。他是那种“外地人”,在镇上一家企业上班,空闲时候,就喜欢在这条河里捕鱼,他甚至还买来鱼苗放在河里,在河中央插一块“禁止捕鱼”的木牌,一心想把这条河占为己有,当作他自己的养鱼塘。
这条河,叫隐溪河,由两道溪汇合而成,上游是地地道道的小溪,九曲十八弯的从山涧里而来,汇合后水势渐缓,水面渐宽。这十月的清晨,河水干净透彻,幽绿得深遂,“傻瓜”划着他的汽车内胎,把网上的鱼,一条一条丢进水盆里。这时候,他抬头往桥下看去,心里不由一惊,那桥下似乎浮着一个“人”。但他还是慢慢地把网都收了,把网上的鱼都摘下,放到了盆子后,这才划到桥下。勿庸置疑了,确实是个“人”。头朝下的“趴”在那里,双手撑开着,像极了一只死了的蛤蟆。
“晦气。”他在心里暗骂,但也禁不住的有些兴奋,就掏出手机报了警。他没离去,围着那个“人”划了一圈,但没看出是谁。他知道自己是不能去动他的,所以只好等警察来。时间好像过了很久,其实只有一刻钟左右,一辆警车停在了桥上,民警们站在桥上往下看,然后就冲他喊道:“喂,你帮个忙,把他拖到岸边来。”
“用手拖吗?”他问道。
“随便你怎么拖,弄过来就行啦。”
他费了不小劲,终于把“他”弄到了岸边,两个年轻的民警把“他”抬到路边,现在,“傻瓜”终于看清这个“人”的面目了,但是他不认识,他略感失望,虽说他在镇上已有十年,但他从没见过这个“人”。
这时候,路上已经围了许多人,却都说不认识此人,围观者七嘴八舌,有说一定是外地人,瞧这一身穿着,就很寒酸,也有说有些面熟,可能在哪见过。不一会儿,派出所开来一辆皮卡车,死者被抬上车,带走了。
到了派出所,不用做什么调查,就有好几个人认出了他。“这人叫丁庆,想不到他已经释放了。我记得,当年他是被判了十四年。”“是十四年”,有人附和道,“到今年,应该是十二年了,也差不多了。”于是就有人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