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屯锡林盗马贼》
牧野原平
元末明初,正是漠北蒙古人生活十分困苦的时期。在哈屯锡林(意为:王妃的草原。哈屯,蒙古语意为王妃;锡林,蒙古语意为平坦的草原)大草原上,有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每天只能靠自己简单的弓箭和瘦弱的老马来打猎果腹。当他成长到十六岁的时候,便加入哈屯锡林草原上的一个大部落,为部落首领充当伴马卒。
首领一共有三个女儿。大女儿远嫁到东方的森林部落,为父亲换来了很多铁锭,这些铁锭制成刀箭,壮大了部落的武装力量;二女儿远嫁到西方的荒漠部落,为父亲换来了大群骆驼,这些骆驼可以用来驮运商品,使部落逐渐富足起来。
三女儿则到了二十岁都没有出嫁,因为她的皮肤并不像大姐那样白皙嫩滑,而是从十几岁开始就生出很多不知名的痘痘;也因为她的身材没有二姐那样匀称有致,从远处望着她走来,你多半会以为那是个男人。如果这都算不了什么的话,让人最为接受不了的恐怕还是她的脾气,喜怒只在眨眼之间,心情犹如冬风般方向不定。只要一生气,便不分场合地让别人领教她的怒气:摔木质或瓷质的盘子碗碟,撕昂贵的布帛,甚至连西来商人特意进贡的香料,都会被她胡乱抛洒。
她身上唯一令人感到赏心悦目的一点就是她精致的五官,美艳极了,像极了她的母亲。
首领为自己三女儿的婚事整天愁眉不展,打猎时也心不在焉。没有打到猎物,就会用马鞭鞭打自己的伴马卒,也就是故事开头提到的孤儿,他的名字叫达愣尼格(意为:七十一。蒙古人取名时也有按照孩子父亲年龄取名的习惯,可见该男主人公的父亲老来得子)。
受到鞭笞的他看出了首领心里有烦心事,并不恼怒,这点儿痛苦和他过去经历的相比简直就像被羊毛轻抚。但是首领在发怒以后却心存愧疚,认为自己不应该拿一个十六岁的孩子出气。
他问道:“达楞尼格,我这样鞭笞你,你不曾生气,不曾感到委屈么?”
达楞尼格回答道:“我亲爱的首领,若不是您在我饥寒交迫的时候收留我,我怎么会活到今天?也许早就被其他部落的人抓去,当做奴下奴虐待死了。您犹如我的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