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

丛林火鸡
在某一刻,咔擦一声,就好像从楼上跌下来,左手小臂出错。紧接着手肘被医生举起,移位的骨头归位了,那个恐怖的瞬间,预感已经足够强烈——有什么发生了变化,这一刹那间的未知与死亡无异。这是生活断档的瞬间,是一种小死亡。顿悟到这个道理的时候我已经长大,独自做过了很多次飞机,甚至越洋。飞机颠簸之时,我想起那根摔断的骨头,此刻它健康强韧,被我用于紧紧地抓住座椅扶手。云层把飞机抛起来,我是那个被抛起之物里的玻璃球。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心跳加速,做好了时刻死去的准备。那一刻。预感到生活戛然而止的那一刻,是童年的诡计。 童年时,我是一个被写作拯救起来的自大狂,一个半路出家的野心小人,把钢笔的墨水涂抹在每一根手指上。我是一个转校生,天资平平,甚至有一些笨拙。但机缘巧合参加了一次区里的作文比赛,拿了个大奖。原本不被看见的,因为一篇不到800字的幻想作文被看见了,我从此攀上了权力的山峰,一人之下,65人之上。我的笔杆子赋予我巡查教室的权力,我把我的男同桌玩弄于手掌心,并习惯了被压抑着咒骂和恐惧。“她是班主任助理,从此以后她说的话,就是我说的话。”班主任掷地有声,我站在一旁,钢笔是让我平地一声雷的跳楼机。8岁,我直上云霄。 一个作家应该有敏锐的触觉,我每天都将这种触觉转换成格子里的工整汉字。譬如说,我写我性意识觉醒的男同桌,我报复性地揭露他们如何站在顶楼的楼梯间,妄图偷窥到一位来访的阿姨的胸部。这一页描述被我的同桌撕走了。但我隐瞒了在更早的时候,一次公开课上,他已经悄悄地把他的手覆盖在我的手上。那是一个别扭的姿势,我撑着我的凳子,随时应该抽回我的手,并赏给他一个巴掌,或者在胳膊上再留下一个紫印。但我没有,我心里毛毛地、酥酥地任他抚摸,下课后也互相保持了缄默,好像一对已经熟透的偷情男女。我不会把这件事写到作文里。 又或者那一篇,我写了每天放学后抢着接我去妈妈办公室的两位三轮车师傅。那时我五年级,在外面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