雏菊

杨旻澄
“姑娘别走,我打南边儿来,想往北方去,可否同路?有个照应。” 那黝黑的姑娘看着我,露出雪白的牙齿,昏暗的灯光在白牙上闪烁,她笑笑不说话。一双亮丽的眼睛一眨一眨,那眼与牙是唯一能够识别她的地方,毕竟夜里太黑,我又有夜盲。黑夜里,我手中拿着一本书,是毛姆的《寻欢作乐》。借着微弱的手机灯,我很有礼貌的避免直射她的脸颊,而是点亮我的书,紫色的封面显出了封面的文字,我带着些许俏皮,像我是这本书的作者一般。她问我:您要去那儿?若是同路,我便与你同路,顺便一提,我也很喜欢毛姆,特别是那一本《月亮与六便士》。我说:哦?您必定是为艺术的追逐者。她眨了眨眼睛,好似深邃的眼神飘向我的脑后边:您真是说笑啊,不过,我觉得我和思特里克兰德挺像的。我说:您说的是那位中年抛妻弃子的书中画家思特里克兰德?您的记忆真是不错,竟然记得如此冗长的名字。 她表现的很诧异,似乎我对她的回答进行了批评。于是她回答道:您很厌恶他?其实大可不必的,那毕竟是很多人梦想的一种状态。我只是其中之一,兴许您也是呢。我知道她曲解了我的意思,所以解释道:小姐,您误会我了,我并不是厌恶思特里克兰德,恰恰相反,我是极其羡慕他的,也就是您所说的那种状态,只是我一直很反感冗长的名字,最主要的是我的记忆并不太妙,总是在外国人的名字上犯糊涂,所以我看书时,总因为这些冗长的名字兜圈子,不停的将书翻来翻去,将名字对号入座,用心记忆。但把书关上后,我会忘记那些冗长名字,这让我苦不堪言。。她听了我的解释,掩着小嘴笑了起来,口红的印记在她的食指和中指之间上下摩擦,她的眼神,轻佻而又专注的盯着我的眼睛,我见了这景象好似魅惑,那一瞬间我想要躲开那神情,可我又舍不得。这倒成了男人的尴尬,于是我隐去了手机灯,将我们两人都陷入了黑夜。 见没了光亮,她停止了自己的娇笑,可能是以为我对她的调笑不满意了吧,我并未对这个误会进行解释。她也没有再深入这个话题。毕竟她的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