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忆海棠春

晚枫酱
一 刚来到李家的时候,我还是一株树苗,穿短打的仆从将我粗暴地埋在土里,随便浇了点水,我便自由生长起来。 久而久之,我才知道,家主李大人书法卓绝,他的三个儿子也或多或少在民间颇有才名,最为风姿出众的便是小儿子李羡之。 我认识羡之时他才十四岁。那时我几尺高,叶子都是嫩绿色,羡之经过,会摘一片叶子放在唇边吹响,含着叶子便前往洗墨池练字。 他觉得自己写的不好,便很少用纸,总是用一支笔沾水直接写在光滑的大石上,我总是探身去看他写什么,无非就是点横撇捺,写几千次都不厌倦。看得久了,我的身体便开始向池边倾斜,长得一点都不匀称。 池边的柳树笑我痴傻,可他也不曾给羡之遮过一次阳,渐渐地,我的树冠便长开了,堪堪盖住他修长的身姿。 他十七岁这年,家主为他提亲,几日之后少年又在池边练字,这次倒是没有再写点横撇捺,而是将“孙祈妤”三个字写了数遍。他噙着笑一遍一遍地写,最后起身,撞到了我压低的枝丫。 “你这小树,怕不是有灵气?”他明亮的眼眸灼灼如星,兰陵李家的宽袍广袖在他身上,倒成了一种点缀,“我看你原先长在花丛里,不过两三年,就来到池边了,难道我的字连你都为之倾倒?” 我倒是不知他这么自作多情!我暗地里啐了一口,却是摇了摇树枝,为他洒了一肩的小虫,害得洁癖的他跳到一边去清理。 余光瞥到大石上未干的字迹,孙祈妤。 柳树摸了摸下巴说:“孙小姐啊,我认识,多年前她还曾来过园子里,替我浇过水。” “这位孙小姐自小就聪明伶俐,如今长大了更是才名远扬,别说是嫁给三公子,就算是想嫁皇室也未尝不可。” “当年孙家落魄,孙小姐曾在李府住过些时日,与羡之关系甚好,在故乡时,还常常托人给羡之带信和特产。” 我大概明白了,孙祈妤是世家小姐,温柔端方,才情过人,与名冠京城的羡之称得上郎才女貌。即便是父母之命,看羡之刚才的表情,他们却是真心相爱。 我缩了缩身子。 羡之大婚的时候,为孙小姐铺了十里红妆,孙老爷和李老爷的脸都笑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