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与君别后,不赋少年游

君子怀冰
疏雨微风锁重门。风送落花,雨送黄昏。 淡云孤月来新梦,盼梦王孙,怕梦王孙。 浪蕊浮花绝音尘。相别无因,相见无因。 想得读书到白头,莫负青春,负了青春。——《一剪梅》 1 上小学的时候,袁朗诗怎么也不会想到去喜欢这个男孩子。 矮小,瘦弱,皮肤白细到没有血色。没有男孩子的英气,反倒比女孩子还清秀。 但他是“别人家的孩子”。 虽然朗诗学习成绩也好,但是她懒啊。在家里从不做家务,常态是翘着二郎腿读闲书。和她年纪不相符的闲书。 朗诗妈常常会拖地拖到她的脚边,把她的书抢了。 “你看看人游韶年,比你小一岁半,在家已经会帮妈妈做事了,你再看看你!看看你!” 科幻的广袤宇宙瑰丽星海,波澜壮阔的民族史诗,滚滚长江浪淘不尽的英雄往事……她不得已从书里的种种宏大世界抽身而出,面对狭隘的现实。母亲,拖把,一地鸡毛。 还有……游韶年。又是这个名字。 她恨得牙痒。 那个时候的朗诗,非常不想当女孩。 讨厌裙子,讨厌追星和花痴,讨厌芭比娃娃,讨厌粉红色的一切,讨厌一切做作的女生。热爱文史哲,练习跆拳道,喜欢打篮球。发型略长于板寸,皮肤略白于炭黑。被近视800度的代课英语老师误认为男同学,全班哄笑。好斗,经常和男性同桌打架。打得过,不饶人,打不过,不认输。但是会哭。朗诗除了成绩好看以外没有一点像好学生。 那天朗诗带游韶年去野球场打篮球。野球场这种地界,俨然一个小小江湖。男女老少,各色人等,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啤酒肚的大叔灵活变向晃飞了人高马大的青年,宝刀不老深藏功与名;不到一米六的女孩子迅捷如风左冲右突,从别人的胁下三步上篮打板进球,笑露小虎牙;穿旧汗衫破球鞋的沉默男孩,突然暴起扣下了一身锃亮球衣球鞋少年的投篮,又害羞地说“不好意思”;半大孩子们聚在一起,热闹讨论NBA球星,自诩哈登库里艾弗森,真打起球来却是娱乐成分居多,戏称为“马戏篮球”。游韶年这副小身板,球技不佳,在球场上就是被半大孩子们欺负的绝佳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