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豪饭店

于由
暗恋 金说他二十出头一点的时候,在旧市中心附近的那间富豪饭店里做过帮厨,厨房门口的冰箱上搁着一台小收音机,那年电台的深夜节目永远在放着那首《一千年以后》。他刚从中央火车站出口走上北广场走进这座城市的时候,对面的商厦也在放着这首歌。整个霓虹城市的辉煌好像永远的降临到了他的头上。 他一开始没有多余的钱租房子,晚上就睡在厨房后面的储物间里,半夜总是忽然犯神经性的头疼。临近清晨,他就躲出去站在街角抽上一只烟发发呆。整个城市灰蒙蒙的,泛着一层水汽。 有一年的夏天真的很潮闷,金去亮哥理发店里推了个很短的寸头,汗水从头皮渗出来,闪着光,一路滑下脸颊。一起做帮厨的阿豪觉得看着很便捷省事,隔天也去换了这样一个发型。明是阿豪的同乡,阿豪剃了头回来那天,他笑着说怎么看都像两个劳改犯。 金工作不到三个月的时候,带他的师傅被辞退了,原因是总是偷带厨房的食材回家。那天他把一打鸡蛋塞进自己的手提袋里下班,路过收银台的时候和老板娘笑着打了声招呼,手提袋甩到了迎面走过来的客人的腿上,鸡蛋液慢慢从袋子里渗出来渗到他腿上又渗到了地上,腥黄的一片。第二天,师傅回来收拾东西的时候,金顾自己趴在池子边上摘着菜。他师傅问他,要不要回他家吃顿饭,金想了想,答应了。 他师傅住的那片小区是本世纪初这座城市最早的小区之一,到今天还没有被拆掉听起来都已经有奇迹的意味。从小区门口望去,四周都已经是高大的新式住房,只有这一片灰扑扑的躲在中间,像一块不知廉耻的老年斑。他们迈上昏暗的楼道,金在二楼差点踢翻了那只随便乱放的花盆。两个人停下来偷笑了片刻,又往楼上走。那天的晚餐,他师傅到底做了点什么,金都已经忘了,他只记得自己好像已经不太习惯和一家人坐在一张餐桌前面吃饭,拘束得随时想拔腿逃跑。他师傅不停地夹菜给他,也没说话,直到金走出了屋子,也还是没说什么。金后来也不知道,这餐饭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他在二楼停下来,把花盆往里面挪了挪。 那天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