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不远路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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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兰】        我和顾兰已经有五年没见过了,再次见她已经是秋天了。她变化很大,穿着驼色的羊绒大衣从远处的黑色轿车里下来戴着蛤蟆镜我没看出来是她。要不是她站在我面前叫出我的名字我还真认不出她来。眼前的顾兰变化特别大,转眼五年过去了,她剪了头发,瘦了一大圈。看的我有些疑惑,觉得怎么着也不像是有幸福婚姻的人。后来与她谈话中我才知晓她这些年的生活。她和老陈离了婚,自己从家里搬出来,什么东西都没带走,只拿了自己的随身物品,衣柜里老陈给他买的那些名牌包,服饰,梳妆桌里的首饰她一个也没带走。她说不想拿那些,总觉得那些东西上面都有标记“陈建彬”这三个字,拿了就输了。又不是没有工作,自己一个独立自主的现代女性少一个男人又死不了。她话说的格外潇洒让人看不出一点瑕疵,可是有天我在浏览微博看到她发的一张图片,上面是老陈的一张照片,老陈在阳光下搂着她笑的一脸灿烂。照片旁有一行字“对不起,我没抓紧你。”这字体一看就是顾兰的字,我看着那张照片有些感触。我问她什么时候离婚的,为什么呢?她淡淡说,半年前。欣然,如果你一大清早出差回来,提着馄饨和小笼包一脸幸福的朝家走,却在家门口看到一双黑色高跟鞋,你什么感觉呢。”“为什么你不推门进去抓住那对狗男女,向他们质问?“那又能怎样呢?事情已经发生了。大家都没有错。我们在一起七年了,感情确实已经没了。其实没什么,只是分开了,我们现在还有联络的。但只是很熟悉的亲人,没有爱的波澜了。”我看着她的表情淡定如水,好像一切都释然了般,三十三岁的年龄,已经不年轻了,这个时候的女人在经过轰烈感情后只留下一丝的疲倦。她向我展示了她的短发问我好不好看。我说很好看,有精神。她笑着说我也觉得好看,而且我再也不用顾忌他的面子了,想穿什么就穿什么,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我现在过得挺好的。比结婚的时候强一百倍。我问她不准备找了吗?她喝了口茶说,不是没想过,感情这事情,可遇不可求吧。我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