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新基建”法律实践研究
颜值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实践不止,创新永续。当前,由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引领的数字化转型,正在全球掀起第四次工业革命,也是我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简称“新基建”)战略坚实的技术基础。
“新基建”和传统基建最直观的不同,体现在行业领域的差异上。传统基建,主要指铁路、公路、机场、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俗称“铁公基”。而“新基建”则发力于科技端,涉及七大领域:5G基建、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
当前,随着“新基建”日益发展,反映出来的问题也日趋复杂,特别是数字 “ 新基建”在实践中的法律问题也值得我们仔细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
一、 “新基建” 数字化
传统基建设施建设具有排他性,传统交通路网、工业园区、市政建设往往需要对原有基础设施进行摧毁性重建或者兴建新区、新路网。但是数字化赋能的“新基建”可以利用增设数字化设备和数据中心,引入新算力、算法和算据,进行数字化改造和升级。
特别是在智慧园区和智慧城市等新基建种类中,完全可以基于已有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改造,以节省改造的时间、资金成本,防止“新基建”建设浪费,减轻地方新基建的资金压力。
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流通和交易离不开创新性的技术支撑,“新基建”的行业不同,领域不同,技术不同,确权会有差异,但无论是哪个行业或者是哪个领域,“新基建”基于区块链技术完全可以助力解决数据的确权、共享及存证的可信问题,在“新基建”领域应用空间广泛,实践中应发挥“新基建”的开放性作用的同时,利用好区块链技术,确保当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新基建”商业模式合规
商业模式的创新随着区块链、自动驾驶、人工智能、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机器人、物联网传感器、智能摄像头的爆炸式增长,越来越多新的商业模式在数据收集基础之上不断产生,商业价值增长的同时,企业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