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名词
海上稼轩
人名词是由人名(或人名的构件[1] )构成的另一个新的语词。人名是人的名称,有明显的专属性,它怎么就能变成另一个名称,或者变成新的语词呢?
人的经历丰富了,人名的内涵也会随之丰富,经过使用者的演绎,就会变出五花八门的人名词。
人名指称某一个人,现在看来是毋庸置疑的。例如“李清照”是指南宋女词人李清照(1084—1151?),“玛丽亚•居里”指法籍波兰女科学家玛丽亚•居里(Marie Sklodowska Curie,1867—1934),“张海迪”是指身残志坚的女作家张海迪(1955— )。
人名之所以指称某一个人,是在于其具有专属性。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家密尔(John Stuart Mill,1806—1873)将名称划分为专名和通名两大类,人名属于专名。
按照罗素(Bertrand Arthur Willian Russell,1872—1970)的看法,日常视作个体的东西不一定是真正的个体。苏格拉底(Socrates,-470—-399)是一个人,也是一个复合体,有五官四肢,有音容笑貌。再分解下去苏格拉底还是“苏格拉底”吗?
作为社会中的最小单位,人并不能进行社会意义上的分解,因此如果按照罗素的理论,个体的人就是社会学中的“简单对象”或“逻辑原子”。如果个体的人作为“逻辑原子”是不能分割的,那么指称人的名字能不能分割呢?人名至少包含姓和名两个部分,姓名连起来毫无疑问是指称这个人的专名。
玛丽亚•居里是大科学家居里夫人。但是若把这个名字拆开来,情况可能就要发生变化。首先,“Marie”可以指居里夫人,也可以指玛丽王后[2] ;“Curie”当然可以指居里夫人,但可能指称居里夫人的丈夫比埃尔•居里(Pierre Curie,1859—1906)的机会更多,甚至还可以指称他们的女儿约伦•约里奥-居里(Irène Joliot-Curie,1897—1956)或女婿约里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