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醒
清晖
五月末,节气刚过了小满,清晨还有微微的凉意。早上六点钟的光景,皮肤可以裸露在被子外面,尽情地吹风,并不畏寒。那阵子光景,天亮得更透,不想这么快起来。一天之间,朝霞有朝霞的妍丽,午荫有午荫明净,入了夏,最美的还是那半明半暗,柔风习习的那一小段时光。爬到被子上,身上都是凉的,心是热的,唯是风物宜人,清浅的日日的晨晖,等灰喜鹊喳喳喳叫起来,就有大明的意思了。鸟声先于人声,所以晨光愈噪愈静。纵使听见了,也仍然不愿意醒来。这一段日子,小孩子向来最喜欢的,因为天光久了,玩乐的时间多起来。夏天就是供人尽情挥洒的。
早晨半醒未醒,就很疲倦,心下情绪甚恶。但并不是为了天气,也不关矫情。隐约记得清明状态下,梦里看见了一张脸,乌云堆面的,眉毛和鼻子用赤金的漆,勾画出凌厉的线条。眼珠子却是活的肉,有如古书上说的青绀目,转啊转的,滴溜溜对着梦的主人说话。因之不免吓了一跳,就很懒怠得起来。这是一种疾病了,富贵闲人才有资格生,劳碌着每日奔波揽食的,如走兽一般的人,断不该有这奢侈的毛病。夏晶想到这一层,已经有力气 从床上起身了,虽说难免为了这点小小的懒惰,心中多生出点责备。她理当羞愧,总觉得一天不能虚度,毕竟日子一天天挨着,连脚下的鞋都磨穿了底。
夏晶的鞋,穿了这一阵子,有些硌脚了。因为鞋底上有了洞,走过沥青路面,带了土,雨季的泥和旱季的砂,也难免钻近来。每日走过同样的路,就带进不同的砂子,唯有路上一带曲水环绕,其上翩翩的一只白鹭,总是认识的。人是奇怪的,面子上看得过去,就尽可以不去管那里子。只要能维持一天,她就不愿意换双新鞋。这也算是爱物,乃至于物尽其用。今天的事,零零总总,有个十来二十来件。在出门以前,她已经在一个巴掌大的皮面纸质笔记本上,将其登记在册。她就恨没有个挂在腰上的笔筒子,可以供自己随时摘录,随时勾画掉待办事项。一件终了,一笔勾销。再一件终了,画一个星。如是一天就星星点点,飞速滑过去了。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