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魂

于徐
我已经死了。 在上月清晨,我被一阵狗叫声吵醒。不知为何,我的狗变得有些焦躁。 我抬起手,想要摸摸它的头,却一下子落了空。 狗更大声地叫了起来。我忽然明白,这一天终于到了。 1 我遇见的第一个同类,是鬼阿婆。她告诉我:“宁做百岁鬼,莫为一世人。” 我初次做鬼,还不懂其中真义,只知她徘徊了几百年,迟迟没有去投胎,想来是活怕了。 阿婆为我洗去污尘、剔掉骨筋,又叮嘱了诸多好话,最后将我带入鬼市。 她说,没有根基的野鬼,便如四散的浮萍,时常要凑在一起互通有无、隐匿行踪。天下难得安身所,鬼市便是最好的地方。 我一踏上那界,顿觉森冷非常,一股腥甜的阴风瞬间席卷了全身。 天,是昏沉的、墨黑的天;地,是冶艳的、殷红的地。群魔乱舞,行尸遍处,流光灼烁,异香冲鼻——当真是无边炼狱,万众惶然。 在这里,我认识了小妖。 或许是冥冥中的缘分,我们俩相见恨晚。小妖偷偷对我说,在鬼市,反而要更加小心。像我这种新来的货色,极容易被老怪捉走吃了去。 我不由一惊:“鬼也能吃鬼?这是为何?” 小妖笑嘻嘻道:“你果然是个傻的,人吃人,鬼吃鬼,向来如此,哪有什么缘由?” 我把这话记了下来,开始小心翼翼地在鬼市间游荡。这里不用金银,最珍贵的便是“心肝”。 此“心肝”非彼心肝,须得用大仁大善、大奸大恶的魂魄所炼,方才称得上纯正。 我生前还算有些积蓄,如今却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穷光蛋,不得不到处乞食。偶听野鬼议论,他们说若被老怪吃了,来日便再也投不得胎。 我日夜东躲西藏,生怕被摸到踪迹。可待不久后,还是碰到了老怪。 那是一群模样齐整的体面鬼,比我见过的任何人畜都要气派。它们喜欢鲜肉,并常常围聚分食,一是贪图口感美妙,二是为了积累道行。 无数鬼仆为其奔波效力,将鬼灵从被看中的躯壳里撕出来,又将精血剐成泥沙一样的浊浆,随后哭着、笑着、吼着,争夺主子脚下的残渣剩饭。 我见了这景,顿时惊恐万状,慌忙逃走,转头却撞上了一片幽蓝色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