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喜欢一件东西,该多不容易
李大水
(本文在读完西格尔的〈爱情故事〉后来看,效果更佳。) 我又失恋了,大概心情得低落好一阵子。这阵子时间需要很多事情、很多酒、很多狐朋狗友来消磨一下。我与S小姐的恋情虽然只持续了不到三个月,但丝毫不影响它石破天惊的程度,恐怕余生都要因此而刻上不同一般的印记了。 与S小姐初识于省立图书馆阅览室,当时,我正在完成一篇关于男女恋爱的心理学论文。随着进程推移,撰写过程越来越让人沮丧。从统计学上来讲,没有几个相貌姣好的女士嫁给穷困的小伙子,也没有几个功成名就的已婚男人不会受到年轻女士骚媚的诱惑。我们时常渴望单纯热烈的恋爱然后步入婚姻,事实上几率极小,惟有幸运者得之。也就是说,从理性上来讲,动人的爱情故事之所以被传颂,得益于它物以希为贵。何况,我就是那个穷困潦倒的书生,我也渴望单纯热烈的爱情。这些实在令人悲观。 我和S小姐坐在桌子的同一侧。谁先坐下的?我已经记得不十分清晰了。我只能通过她身上淡淡的Anna Sui牌果味香水来建立对她的第一印象,香气扑鼻,沁人心脾。她一定是位甜美清新的姑娘,我想。午饭的时候,我预备草草的吃点午饭,回来好尽快完稿,反正这也不是什么令人兴奋的事情,然后就去和朋友到附近的酒吧喝几杯,消解这恼人的理论文章的后遗症。桌子上的电脑是个难题,我一向自认为生活洒脱,到哪儿去都喜欢带的东西越少越好,既不怕丢了什么,也轻便自如。我预备委托旁边一直散发着迷人香气的S小姐提供一点帮助。 “小姐你好,麻烦你帮我照看一下电脑吧。” S小姐正在翻看美国作家西格尔的《爱情故事》,那是本很薄很浪漫的爱情小说,由一个哈佛毕业的富二代写的。几年前读此书的时候,我想,这种富贵高才生还能有什么不完满的爱情么,对它并无太多好感,只觉得不过是自恋狂作者的炫耀而已。这两年回想起来,我方觉得男女之情与动物界的交配差不了多少,有时候不会考虑那么复杂的因素。爱情就是那么一瞬间的事情,一个照面,一个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