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情人

朱朱莉
朱朱莉 一 王国雄正在他的弥留之际。 他想不明白,好不容易出一趟国,就为了与初恋情人见一个面,却要把命葬送在这异国他乡。 这世界上真的有后悔药吗?如果有,他真后悔去见前,没有把钱包带上。 本来他是想带上的,但一想,虽然大家都说好只是路边简单聊几句,但如果初恋情人提出去吃个饭喝个咖啡,也不好意思拒绝。他本就挣得不多,就一个国内不知名大学的穷教授,今年年初才好不容易用平时省下的钱买了个日本车,比很多人都买得晚了。平时儿子兴趣班辅导班花费也彼多。出国的差旅费不多,还想节省下来钱买个iPhone 6S回去送给儿子呢。 如果初恋情人真的提出去餐馆咖啡馆坐坐啥的,到时假装一摸口袋,说走得太匆忙忘带钱包了反倒比要自己掏钱时脸色不好看来得体面。 再说初恋情人过得比他好得多了,住在纽约的好区豪宅,开好车,有一个好工作,她老公的工作也很好,平时买菜都是去有机店买的。让她区区掏一点钱,尽一点地主之宜,也不在话下吧。 就这么一个小小的决定要了他的命。他实在觉得自己是太冤了。就算不带钱包,带上二十美金在身边也好啊。没想到街头的非裔流氓们为了二十美元,就可以要人性命的。 他一辈子节约。所以这次也选择住在纽约法拉盛的一个平价酒店。为了节省车费,与初恋情人见面的地点就选择在他走路可到的拐角,那里还算幽静,人不多,正好能说上话。没想到才说上一二句话,就冲上来几个非裔青年,掏出刀子就逼着要钱。 他又开始后悔为什么要约初恋情人见面呢?不就说几句话而已吗?说几句话就那么重要吗?而且,他明明知道她早就不属于自己。 但他认为如果她还未曾忘记一个人的话,那么这个人就只能是他了。人说初恋是记忆一辈子的事情,她的心里一定记着他。当年,他很确定他是她的初恋,她爱上了自己,否则她怎么可能给自己送上一封情书?虽然他在考研期间有点冷淡她,但那时学业第一啊,他雄心勃勃想考上研究生,那时正在冲刺,怎么好让感情影响了学习?他一直是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