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歌的行板

李欣
一 在我家附近有个小酒馆可以看足球比赛。一次我去小酒馆玩儿看见那儿有个女孩子在喝酒。她看上去很可爱。白净的脸旁配上黑色的衣服,乌黑浓密的头发。身体很柔媚。正好那天酒馆里的人不多,算上我和侍应生就是她了。我看了她老半天试图过去搭个讪。最后还是不知道怎么开口。过了一会儿那个女孩子稀里哗啦的哭了。她就是哭也显得安静。我终于走了过去。“没事儿吧?”我开口说。试图安慰她。“你叫什么名字?”我问她。“Jessica,你呢?”“Lucy." “你住的远吗?”“不太远。”“来一杯Caipirinha鸡尾酒吧?”“不了,我想要一杯tequila sunshine。”就这样我和Jessica分别喝了两杯烈酒。“我住在平安大道,有空去我家玩儿。”我跟Jessica 说。我其实想说“去我家玩吧。”但是没说出口。 我住在平安大道,我有一个机器猫布偶。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会抱着机器猫唱歌。我每天吃饭前都祈祷。上帝保佑那些无家可归的孩子们吧。我有一串念珠还有一个驱魔的圣牌。我住处的外面有个小院儿,院子里有一个乒乓球台和一些简单的社区健身运动设备。心情好的时候我就出去健身或者跟邻居打乒乓球。我搬到平安大道住的时候还是冬天。 那时候,我还是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我在胸口上纹了一朵玫瑰花。我喜欢《小王子》。我喜欢插着兜走路。我喜欢翻时尚杂志并且把指甲染成普兰色的。我有一次在王府井逛荡的时候盯着橱窗里的名表看了好久。我承认我有点儿虚荣。我想像我就是蒂凡尼早餐里奥黛丽赫本扮演的霍莉。有一天我也会找到我的幸福的。好吗?我不光会伫立在橱窗前,盯着时尚名品观看。我还会在雨中找我心爱的流浪猫,和我的爱人拥吻。至于moonriver吗,我不是把指甲染蓝了吗? 其实我挺矛盾的,我想过一种陶渊明似的避世生活。尽管我不知道我的家园在哪里。有人喜欢门庭若市,偏偏有人就喜欢无丝竹之乱耳。这里是北京,这两种生活形态是迥然各异的。它们是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