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饱米饭的人拥有更多悲伤

鸦片
1 2005年,当时我30岁,在一家金融公司上班,一切顺理成章,我大学就是学这个的,事实证明,学这个准没错,不管有钱没钱,听上去能分析钱,当然,我确实赚到了一些钱。 我有一个女朋友马洁,一只叫朱莉的猫———我喜欢朱莉这个名字,叫这个名字的妞肯定有个大屁股,我喜欢大屁股。这就是这些漂亮宝贝的好处,她们简单,目的单纯,目的单纯的人总会成功,能成为最好的商人,最好的杀人犯,最好的婊子,最好的诗人。 我现在私底下也写写诗,写写小说。 但谁也不知道,我不想告诉他们,也许我是害羞,也许羞耻,或者本质上,我觉得我写的都是些三流货色,一些狗屎,尽管我知道市面上充斥的狗屎不少。马洁也不知道,我不想和她探讨诗和小说,我只是想睡她,本质上我瞧不上女人,太精明的女人不可爱,太蠢的女人….太蠢了,至于那些女权,疯狂的母狗们。但我又离不开女人,这又让我觉得我是需要女人的,或者我还是喜欢女人的。 比如马洁,我们很少吵架,谢天谢地,这就是好事儿,下班回家,兴致来了我干她,起床,刷了牙可以再干一次。我给她钱,她买衣服,口红,马桶圈,冰箱里的矿泉水,面包,床上四件套。我们很融洽,我们的生活像一块光洁的大理石。我需要这样。 05年的春节假后,我和同事们聚餐,算是开工庆祝。在一家东北菜馆,我坐在靠窗户的位置,我们寒暄了一会儿,聊了聊过年的那些事儿,非常无聊,我不觉得抱怨七大姑八大姨催婚有什么值得说的,尽管我也没有这种打算。也许说这个时髦吧,会显的我们很现代,是都市里的文化男女。"我们孤独,所以我们先锋。" 不过我也加入了讨论,我现在具备这种能力了,谁会知道我小时候是个内向的男孩,然而我早就变了,变的习惯和熟练。仿佛那个自己早就被谁掐死了,一个外国的小说里写的:“他曾经是个傻瓜,不过那可以被遗忘。”我说了一些家里的事儿,给几个表妹包了几千红包,和老家的三两个好朋友喝了酒,我似乎还想说些什么,但我忍住了,不太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