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人李双莹
胡芳艳
一
对,我是李双莹,今年四十岁,属猪。
今天一早,我和王建国去了民政局,协议离婚。临出门前,王建国还问了一句:要不,甭离了,凑合着过呗。我说:还是去吧,协议都写好了。仿佛去离婚只是为了不糟蹋那张纸。
办完手续出来,我望望天,吁了口气,既没有劳雁单飞的哀痛也没有樊鸟出笼的喜悦。我眯着眼在太阳底下又仔细地看了一遍离婚证上的条款,然后随手把它塞进了包里。
从今以后,我就是个离了婚的女人了。
我是请了一天假的,我怕我会情绪失控,可现在看来,我完全可以装作若无其事的去上班。离婚的事儿,除了叶梅我谁也没告诉,因为我觉得这不算丢人,可也不露脸。十五年的婚姻说散就散了,怎么的也是个失败。其实,告诉叶梅也是个意外,纯属一时冲动。和她同事十多年,我相当了解她是那种心里放不住话的人,在单位她的职能就相当于娱记。可那天我特脆弱,弱到让她轻而易举的就撬开了嘴巴,历数了王建国的一大堆不是,然后告诉她,周一我就去协议离婚。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我用友谊作砝码嘱咐她替我保密,她向我保证,绝不会说出去。
刚一进办公室,我就觉得四面八方的目光都射向了我。我用眼睛去碰叶梅,她有几丝慌乱的垂下眼皮:果然,全单位的人都知道国王长了双驴耳朵了。
我想蹿过去给她一个嘴巴,或者把放在她肘边的那杯开水搂头泼到她脸上,可我的身子晃了晃,脚还是稳扎在办公室门口。我劝自己,如果说,男人的友谊是酒席宴上的那杯二锅头,那么女人的友谊就是放在嘴巴里嚼来嚼去的那块口香糖。看过电视剧吧,不管是正面人物还是匪徒,把人绑住后,封口用的都是胶带、毛巾、臭袜子一类的,而绝不是一块口香糖。是我主动把离婚这块口香糖剥开送进人家嘴里的,能强制人家含着不嚼吗?
于是,我摘下捂在我驴耳朵上的帽子:我,离婚了。
就这样,我收获了一上午的安慰。
无论是谁,只要是认识我的都会认为我是这场婚姻变故中的受害者。如果我不是李双莹本人,我也会这么想。
你是没见过我,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