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的代价
共同怒触不周山
秩序是什么?这是一个很大的题目。
从小,老师教会我们上课要遵守课堂秩序,坐的端正,目不斜视。在家的时候,父母告诉我们,坐有坐像,站有站相,吃饭不能吧唧嘴,要等老人先动筷子。初入社会,要遵守公司规定,不能迟到早退。请假要打请假条:从记事开始,无论什么场合,什么时间地点,都有一堆的秩序,规则,需要我们记住,需要我们遵守。就算在人与人的交往过程中,也会有许多不成文的规定,无论在潜意识里,还是文化教养的自我意识中,我们都会自觉地按照既定的社会文明方式进行沟通交流。不遵守秩序与规则,就会让自己寸步难行,落得一个尴尬的局面。
前段时间有看到一个关于一件普通交通意外的新闻,让我不得不重新思考秩序规则,在推进人类文明进程中,所扮演的角色。
新闻报导说的是一位行人遵守交通秩序,在安全岛等红灯时,却不幸被横向驶来的车辆超速行驶过路口时,因为避让对面闯红灯的其他行人,一个向右的急转变,撞向了正等在安全岛的这位行人,行人当场被撞身亡。看似一件普通的交通肇事,却让我心里有一股怨气久久不能平息。
对于机车驾驶者来说,肯定是违反了交通法规;但对于等在安全岛的行人来说,是在遵守交通秩序的时候,却因为别人的不遵守交通秩序,付出了惨痛的代价。闯红灯者,是这件交通事故的始作俑者,而驾驶者是这件事故的直接肇事者,而行人成为这件事故中的,最大的受害者。我翻阅了国内各大交通肇事相关的法律文件,也没有明确对于交通秩序遵循者关于遵守交通法规进的奖励和保障,很显然,在社会文明发展过程中,我们被赋予了秩序遵守的义务,却没有了秩序遵守的权利。或者更不客气的地说,社会文明的发展,将我们自由生存的自然属性,强制划归为对我们在群体得以生存下去,遵守秩序权益。
这是一个天大的谎言!
要说清楚这个问题,还要从人本身的属性说起。
我在网上搜索,一篇《秩序·过程·代价——社会秩序建构解析》的论文引起我的注意。不过本人个别观点与文中有一些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