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和现实
现世如梦
从小被夸聪明,到了高中却发现智商平平罢了,但又发现,喜爱读书,好整几段咿咿呀呀的文字,身边的同学除了语文课上的文章和男生的玄幻小说、女生的言情小说外,没有谁是喜爱读书和乐于写写文字的。
作为理科班的学生,和文科班的几个渣渣却玩的很好,就是因为在一起聊得不是英雄联盟和地下城。为什么说他们是渣渣呢,这里指的是和我一样在考试分数上平平,我们的语文成绩基本属于上不上可也能考这么多分,多了也考不了,喜欢文学不代表语文学的好。到了大学才明白学习好的人要么是记忆力好,要么是真聪明,两者都有那就真的是天才了。
而我不属于这两者之一,都是平平。
智能手机还不那么普及,同班只有几个市里的孩子有诺基亚和三星的触屏和滑盖,早期的智能机还是要用触笔或指尖点的,也不是很方便,但很新鲜,每到下课或是没老师的休息时间大家就各自掏出手机玩游戏或看电子书和电视剧,而我手里的手机除了打电话还有的功能就是闹铃和贪吃蛇,于是我把贪吃蛇玩的很极致,那时我认为自己的学习虽然平平但一定有擅长的,贪吃蛇的尾巴越来越长被我一度作为证明自己的一种方式,并且我在贪吃蛇的造诣比其他同学要好很多,可以将蛇的长度几乎占满屏幕,课件偶尔有几个男同学观战,当蛇的长度达到半个屏幕时,也会吹嘘到“骚了,骚了,不愧是单身十几年的,手速可以的”,我也嘿嘿一笑回复“ 那可不是 ”。
贪吃蛇一度满足了我想要证明自己不弱,至少在某方面不弱的想法。
为什么说这一段看似无聊的故事呢,主要是类比我喜欢文学,在文学上我也是希望证明自己是擅长的或比他人强的,虽然学习不好,语文也不是考最高的,但我能写几句咿咿呀呀的诗词,可以给男同学代写藏头诗给暗恋的女生,自以为未来能够在文学这条路上证明自己,走出一片天地。
想想高中时对文学的喜欢和热爱其原因也是证明自己吧。
我曾经常给一个子较高,头发披肩的女生送些零食或小礼物并附上一首情诗或最近比较得意的作品,可她一直对我不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