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审美的非功利性:无意于佳承道美(中)
李子熹
第三节 “忘笔知书”与“虚静”、“物化”
苏轼大量成功的创作经验,使他在书法创作技巧方面获得了自己独特的见解。除了上述的“无法之法”外,其中“手必至于忘笔而后能书” ,[ [宋]苏轼:《虔州崇庆禅院新经藏记》,《苏轼文集》第二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90页。]就是强调良好作书心态的关键就在一个“忘”字。书家懂不懂“忘”,会不会“忘”,直接关乎书法创作的要害。他还说:“心忘其手手忘笔,笔自落纸非我使。正使匆匆不少暇,倏忽千百初无难。”[ [宋]苏轼:《小篆般若心经赞》,《苏轼文集》第二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618页。]也更加具体地表达了这种书法创作中“忘”的境界。首先要做到心手相忘,其次是手笔相忘,如此不仅忘记了自我,也忘记了自我以外的事物,包括书法的用具以及书法的技巧等,这般“物我两忘”的境界才是书法创作最高的境界。苏轼在《书晃补之所藏与可画竹三首》诗中说:“与可画竹时,见竹不见人。岂独不见人,嗒遗其身。其身与竹化,无穷出清新。庄周世无有,谁知此疑神。”[ 苏轼撰.孔凡礼点校《苏轼诗集》第五册,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522页。]“见竹不见人”正是“忘”的诠释,然而仅仅停留在“忘”是不够的。我们说“忘”,总觉得还是有一个主体在那里作为对象存在,没有达到绝对的消失,所以苏轼随后补充了一句“其身与竹化”,方才觉妙哉。一个“化”字,完成了主客交融的美妙转身,仿佛“手中之竹”自己有无穷的生命样态自行舒展,与作者并不相干,真是无比神奇的体验。中国古代书画同源,苏轼对于“画竹”的描述与书法创作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强调高妙的艺术创作是以“忘我”、“物化”的状态为出发点,是在超越技法工具的“物我同一”之境完成的。就宗教而言,这种境界一般只有修道的人才能体验到;就艺术创造而言,是指创作主体与客体完全相融相化,得于心而应于手,达到随心所欲、出神入化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