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为人的感觉

在野
我清了清喉咙,说道: “夏天最热的时候,一个叫作任九的男人来到了石潭县。” 丁程宇看了我一眼。 “任九天生就长得比普通人要矮要瘦,人们都叫他矮子九。他是个不幸的男人,身体有残疾,耳朵也不好使,而且他长得非常丑陋,看上去就像一个没有进化完全的猿猴。” 沉默。 “任九出生后,人们都说他是个怪物,是来造孽的,索命的。他的父母实在忍受不了了,在任九一岁的时候,就遗弃了他。一个收破烂的老人收养了任九,任九这个名字也是收破烂的给他取的。” 依旧沉默。 “任九一天天长大了,但是他可怕的样貌依然没有任何改变,人人见了他都觉得可怕想要躲开。只有收破烂的老头爱护任九,但很快,老头也因为太老而死去了,但好在老头在死之前终于教会了任九说话,并且教导他收破烂的本事,任九得以在这个世上生存下去。” 火焰熄灭,风声越来越大。 “任九一个人在世间摸爬滚打了三十多年,他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他是这茫茫人海中最微不足道的人。他认真地收破烂,用最低贱的工作养活自己,他努力的生活,期望自己的日子能够好过一些。就在这样的日复一日中,他走过了很多不同的地方,每当一个地方的人厌恶他时,他就自觉地离开。来到石潭县的时候,任九已经长途跋涉了很久。夏天太热了,他想在这停留一段时间。但在这一天的下午,他却遇到了一个男人,一个主动和他搭话的男人,这个男人说自己的名字,叫作死神。” 那男人的样貌难以形容,绝不是丑陋,但也不是英俊,无法评断长相,甚至看不出年龄。但是当他出现的时候,不管是多么炎热的天气,人们都会感到彻骨的寒冷,他开口时,人们本能地胆怯,畏惧。 是的,普通人都有这样的自觉,但是任九不知道。因为他不知道普通人是什么样子的,那些普通人除了叫他来收破烂,几乎不会主动和他说些什么。他从来和他们就不是一个队伍的人,任九也许是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生物,因为他的族群从未接纳过他。他常年生活在害怕之中,也就不知道什么叫作害怕了。 任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