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凶年(1)第一枪

鹳耳
1990年,王明晖十七岁。一个闷热的夏日,他和他爷爷一起奋力把他父亲的手脚按住,捆绑在自家小旅馆三楼的杂物间里,又从外面把房门锁上,逼他戒毒。后来,他爸爸挣脱了绳索,因无法从正门离开,就踢碎窗户,跳了下去。他的本意到底是自杀,还是要去“补货”,已经无法确知了。也许三层楼的高度本不致死,但是跃窗之时,碎玻璃尖割开了他的股动脉。 1999年,王明晖二十六岁,已经干了五年缉毒刑警。他见识了许多比他父亲更严重、让更多人生活破碎的例子,也见识了许多应该为惨剧负责的毒贩,还抓获了其中一些。但他仍时常觉得两手空空。在漫长的职业生涯中,人们需要自行树立一些重要的里程碑来成全自己,身为缉毒警的王明晖也不能免俗。 需要怎样的里程碑呢? 比如说,他还从来没有用实弹击中过一个人。并不是他没有这样做的技术,而是因为缺乏机会。他知道,身为警察,不应该在这件事上有执念。他也不觉得自己是一个嗜血的人。但是,每一次回想起父亲坠楼后的景象,他就能感觉到掌心出汗----鲜血随着凹凸不平的人行道恣意流淌,就好像父亲的阴影要逃离肉体。他毫无根据但是满怀期望地预测,如果能用自己辛辛苦苦挣来合法使用权的子弹——而不是拳头——对一个值得惩罚的人施加足够的痛苦,那么就能同时把他脑中的噩梦景象给击碎。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出一口恶气”。 然而当机会来临时,王明晖第一次用实弹打中人,对方却是他在警校时最好的朋友,庄延。 在求学时期,如果说公认为正直、自律、有担当的王明晖是所有同龄人的兄长,那么庄延就是兄长庇护之下一枚不起眼却又移不开的硬石头。庄延沉默寡言,在校成绩处于中下游,总是用他仿佛永远纽结的眉头吸走喧闹空气之中的热度。甚至有人说,王明晖的同班个个有能耐,是一把精工瑞士军刀,而庄延就是军刀组件中的酒瓶开塞器:有用,却无用。在不了解内情的人看来,庄延是王明晖用来展示自己风度的道具人,但他们之间的友情是真诚的----就算曾经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