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刑(二):斩首、枭首(附斩旗、斩招)
第五粒豌豆
斩首之法,起自上古。但文献记载不详,如“大辟”、“殊死”之类死刑词义,不同时期的具体指代未必一致。而行刑之方法,往往各有规定,难求一律。历代学者在文字上的考辨颇多,结论纷歧,亦难有定论。“枭首”即断首级而悬于木竿,适用的罪名历来都重于斩刑,而“斩首”刑与之相比较,更为人道一些,应该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结果。
关于上古时期枭首与斩首的记载,往往是混同的。如《唐律疏议》引《春秋元命苞》“黄帝斩蚩尤于涿鹿之野”的记载,确认“斩自轩辕”的斩刑起源。《事物纪原》称“昔黄帝斩蚩尤,悬首军门,此枭首之起也。”而且特别突出的体现了“刑出于兵”的渊源,史籍中所见的事例大都与战争或军事相关。如图3-1、图3-2、图3-3、图3-4,虽然都是明人想象的上古三代故事,但诸如斩首而悬于车,以及悬首于辕门、城门者,也都有传说的事迹可据。
图片: 图3-1
图片: 图3-2后羿命逢蒙擒出三侯斩之
图片: 图3-3
图片: 图3-4
顾野王在《玉篇》中说枭首是“秦刑也”,当然并非起源于秦律,而是可以看到的法条中以秦为典型。先秦及秦汉时期,断首的死刑往往都附加着将首级悬挂起来的程序,很少有单独的斩首刑,所以才会有枭首刑重于腰斩刑及绞刑的观念。自隋唐以后,斩刑的法定执行方式被确定为斩首。因此,唐宋以至明清,一般说斩刑,即指斩首,而斩首一般并不包括悬挂首级示众。枭首只是作为特定的死刑执行方式,适用于特别规定的重罪,而且在这些重罪中,往往也与军法相关,如叛国、谋反、匪盗等罪名。唐宋时多称为“签首级”,而明清多称“枭示”或“斩决枭示”。
图片: 图3-5
图3-5是《隋唐演义》中李密、王伯当被唐兵乱箭射死之后,枭首而悬于高竿,徐茂公“见双竿竖起,悬挂匣中两颗头颅”因而扶竿大哭的场景。这里的枭首也只是交战中的刑法,并非普通的刑事案件。按小说中盛首级有“匣”,但图中为突出形象,并未画匣子,只画了头颅。图3-6尽管与图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