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杀,锯解,车裂

第五粒豌豆
射杀 射杀作为中国古代一种非常规的死刑执行方式,出现较早。秦汉时的史籍中已有记载。一个典型的案例见于《汉书·王尊传》,当时有不孝子以其继母为妻,然而法律中没有规定这样的罪名,但这种行为在当时是严重违反礼法的。王尊认为之所以刑律中没有明文规定,是由于这种罪行严重到让制定法律条文的先王圣人都不忍心下笔的程度了。于是“取不孝子悬磔着树,使骑吏五人张弓射杀之”,以法外之刑惩处了律无明文的罪行。 据《辽史·刑法志》,辽代以射杀为法定刑,名为射鬼箭。据《辽史·礼志》“军仪”记载,最初是辽人的一种军事仪式,出征时用一名死囚,而回师时则用捕获的间谍,绑在柱子上乱箭射死。这种仪式大约最初带有祭祀的性质,而以后成为辽代的一种正式的死刑执行方式。故而《辽史》中记载以弓箭射杀执行死刑的事例颇多。 图片: 图1 图1教场试箭绑贼箭死《皇明诸司公案传》明万历三台馆余文台刊本 图片: 图2 图2《梁武帝西来演义》第三十四回《遭谗谮东宫屈死》清康熙十二年永庆堂余郁生刊本 一般文献中记载射杀的情节,往往只说到乱箭射杀。但据《古今说海》所载真德秀镇温陵时,有海冦猖獗。于是,令镇将王大受带领五百兵卒去抓捕。虽然擒获其赵某等三名首犯和从犯百余名,但王大受也在剿捕行动中受重伤而亡。赵姓匪盗头子是宗室出身,故此案并不容易执行。但真德秀将案子判定之后,带诸囚犯入教埸,先将另外两名匪盗首领绑在旗杆,“掩其心,令诸军射箭如猬,而贼未死,或斩或搥,次第而毕。”处置完这两名匪首之后,众人以为会放过赵姓匪首。但真德秀又问赵姓匪首,赵称宗室不绝,于是以凌迟处置了赵姓匪首。由此可知,射杀在宋代也有,而且比凌迟低一等。所以在行刑细节上,会有掩住心脏部位,防止过早射中要害致死。 锯解 锯解是用锯把人身体锯成两半的一种罕见的非法定刑,正史中记载的受刑者仅有唐代张兴、孙揆,辽代韩绍勋等几例。关于具体的行刑方法,即便是在在当时一般人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