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骨凛然的干谒诗——读王维《献始兴公》

梅清欢
宁栖野树林,宁饮涧水流。不用坐粱肉,崎岖见王侯。 鄙哉匹夫节,布褐将白头! 任智诚则短,守仁固其优。 侧闻大君子,安问党与仇。所不卖公器,动为苍生谋。 贱子贵自陈,可为帐下不?感激有公议,曲私非所求。 ——唐·王维《献始兴公》 美好的一天,从欣赏一首诗词开始。今天我们要欣赏的,是王维的这首《献始兴公》。 此诗作于开元二十三(735)年。唐代名相张九龄于开元二十二(734)年执政,推荐王维为右拾遗。第二年张九龄升任中书令,始封兴县伯,故称始兴公,诗题中的“始兴公”即来源于此。王维也于同年被正式任命为右拾遗,于是便写了这首诗献给张九龄。 不难看出,这首诗就是所谓的“干谒诗”。“干谒诗”是唐代科举制与荐官制这两种选官制度并存背景下的产物,干谒对唐代人的仕进非常重要,在位者一言臧否,往往会极大地改变一个人的仕途命运。“干谒”即“有所求而请见”,“干”有“求取”之意,如“干禄、干仕”,“谒”有“请求、拜见”之意。日常生活经验告诉我们,出于某种目的而求见他人,请人办事,自然不能空手前往。但文人风雅,且碍于风骨,自不屑于金钱俗物,尚未出仕为官的文人亦大多清贫,所以最能展现文人风采与风骨的诗文作品就成了进献给上层官员以期得到赏识的敲门砖。干谒自古以来都是文人仕进的重要手段,至唐代更为瞩目。从举荐制度来说,文人可以通过达官贵人的推荐从而走向仕途。考官可以根据考生的社会名望和才华品德,制成名单,供录取时参考。所以考生在科举考试前多方行卷,将自己用心写作整理的诗文投献给当时有名望的公卿贤达,以求得到赏识后在社会上扬名,或者直接被荐举,以增加录取的可能。唐代的荐举制度分为三种:公荐、私荐和自荐。公荐大致可分为举人自荐、宰臣荐等。举人自荐是指,任上的官员出于自己意愿或朝廷要求,向皇帝举荐贤人以代自己官职;宰臣荐是指宰相向朝廷举荐官员。私荐指利用手中职权举荐和自己有私交的人为官。自荐即向皇帝或上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