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这碗红烧肉

夜眠西窗
红烧肉,最平常不过的一道家常菜,下酒可以,下饭那更好。爱吃肥的可以挑皮以下,瘦肉以上的部位,爱吃瘦的就拣那不腻的部分即可,估计俗称的挑肥拣瘦就是由此而来。会过日子的都选猪肋条上的五花肉红烧,这样烧出来的肉肥瘦兼有、油而不腻、瘦而不柴。饿的时候如果能见到此物,会放弃所有的矜持和防线,放弃所有的人生和理想,只想为红烧肉活着,不弄个碗底朝天,绝不鸣金收兵。饱的时候吧,说实话,如果见到此物,那也是退避三舍。 现在吃红烧肉容易,吃一碗好吃的红烧肉越来越难。红烧肉要好吃,得找粮食、猪草、细糠喂养的猪,这种猪肥肉特别厚,肉质特别细腻,味道特别香,而现在更多是饲料喂养催肥的猪,早已经没了猪味,吃在嘴里跟咬一块木柴也差不了多少。如果猪肉没了肉味,就是失去了做猪的本份,跟人没有了人味一样恐怖,虽然猪吃什么自己并作不了主。 红烧肉的身份也有些特别,太多人喜欢,喜欢它的实在,虽然它在餐桌上的地位并不高。一碗红烧肉上桌,哪怕它用尽浑身解数,极尽挑逗之能事,估计谁也不会太在意它的存在与否,我们有时哪怕在餐桌上多看一眼都没有。本以为也就是嫁不出去的大龄剩女的境遇,眼珠子都快拋飞了,也没人理解这是媚眼,柳永词中“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的凄凉也不过如此,死在饭桌上的心都有。但一餐饭下来,常常不知不觉中一碗红烧肉就没了,因为它虽貌不出众,却下饭。实际上谁也没少下筷子,最后肉汤都被拌饭吃了。这也是跟美女搭讪,娶丑女回家的人生态度。酒足饭饱、剔牙喝茶之余,大家记得的却还是那些山珍海味、特色大菜,可能连昨晚的跳水泡菜都被赞了一回,偏偏又忘记了刚刚让我们才下了二碗饭的红烧肉。也只能理解为相濡以沫的爱人,可能面对时已没了干柴烈火般的激情,但那份离不开的浓浓亲情,其实早已渗入骨髓,就如那碗貌不惊人吃不休的红烧肉。 “黄州好猪肉,价钱如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慢火,少水,火候足时它自美。每日早来打一碗,饱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