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
鸪鸿
公元1901年。
清朝为光绪二十七年。
农历上,1901年2月18日及之前为庚子年(猪年),2月19日及之后为辛丑年(牛年)。
一、中国
1.辛丑条约
清政府战败于八国联军侵华战争,1901年9月7日与列强签订《辛丑条约》。
侵华列强有八国(大英帝国、美利坚合众国、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德意志帝国、俄罗斯帝国、日本帝国、奥匈帝国、意大利王国,简称为英、美、法、德、俄、日、奥、意),但签订条约则是十一国(大英帝国、美利坚合众国、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德意志帝国、俄罗斯帝国、日本帝国、奥匈帝国、意大利王国、西班牙王国、荷兰王国、比利时王国,简称为英、美、法、德、俄、日、奥、意、西、荷、比),原因在于清政府1900年向十一国宣战。
主要有:
(1)赔款4.5亿两白银,以关税、盐税和常关税作担保,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合计白银9.8亿两,史称“庚子赔款”。
当时清朝全国国民约4.5亿人,相当于每人赔款1两,加上利息,总额翻倍。清政府无力支付巨额的战争赔款,只能通过加征税赋、摊派到全国各省,由底层人民背负巨额债务,基层百姓更加愁苦悲催。
(2)在北京东交民巷设立使馆区,界内不准中国人居住,由各国派兵驻守。
此后,各国的使馆区域等于各国领土,国中有国、法外有法,国人无力涉及。
(3)天津大沽炮台和北京至大沽沿途炮台一律削平;天津周围二十里内,不得驻扎中国军队;各国派兵驻守北京和北京至山海关沿线十二个战略要地。
此举等于国门一路大开,任人行走,首都门户彻底暴露在列强眼皮底下,无军可守、无力抵御,军事主权更荡然无存。
其他条款还有“惩办伤害诸国国家及人民之首祸诸臣”,“外国认为各个通商章程中应修之处或其他应办的通商事项,清政府概允商议”,“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等等。
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彻底沦落为半殖民半封建社会。慈禧太后有句名言“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