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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老虎
没错,你在读的是一个有关写作的但又写不出一个有实际意义的汉字的故事。我很了解你已经读了近千字却找不到重点的感受,我也一样,我写了半天也不知道在写什么。
可我决定写下去,我勇敢吧?
别急着夸我,我是如此怪癖,音乐不对味,皮肤痒痒,手肘处被蚊子叮了个包,门外有响动,都会让我戛然而止,神经如此紧绷着,这个时候怎么办?唯有想想兔子洞。
兔子洞是安放一切的所在,我的毛发我的皮肤我的碎屑,我的睫毛我的肚脐眼我的脚趾盖,一切脏的臭的不要的以及一切鱿鱼色光芒的无形的害怕受损的担心被氧化的东西,统统收在里面,由一只无形的心无旁骛的兔子保管,她在写作,这真他妈的美好,真想狠狠啐一口,对着电脑。
我非常想抽一支烟。小飞虫飞在粉红的没了皮的兔子身边。这一切当然是有原因的。厌倦了讲故事的时候,就适合站在门口用手赶一赶那些绯红色的小飞虫。很久很久以前就窥看到那个我,甩着尾巴在黑洞里写作的我。真羡慕她啊,哪怕面对的是一台没有内存的电脑,也能心无旁骛地写下去,她是为了写而生的,她没有稿纸也没有打印机。
说到写作,非常想说一说福神,就是斯蒂芬金写的那个短篇小说,自认为自己的打字机里住着小精灵的那个可怜的家伙。电脑里同样可以饲育这种玩意儿,它们很脏,贪欲可以饲育它们,用灵魂喂养则会让它们瘦弱,如果用灵感喂养,你将会被反噬,那就离死不远了。
最好的方式就是用发丝,绒毛,器官内膜以及咖啡渣喂养它们,它们会繁殖,多了就在你身上跳舞,做爱,很快你就会写的无比快乐,并且不知所云。
我怀疑兔子洞里的那个我就是被福神占领了躯体,写的嗨过了头,变成一座福灵的伊甸园。
毕竟兔子洞里满是那些玩意,它们的食物。
“你这样写太洋气了。”
门口的兔子说。
“是,这是一种洋气的写法,美国小说看多了,写出来就是这个味儿,并且这是汉语,尴尬吧?”
我对着门口嚷。
“你可以插播一个故事了。”了解我的行文叙事方式的我,门口那个我,什么时候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