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因缘是少女的欲望招来的,他必然出现
阿飞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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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少女的娇嗔,足以让我爱上杜拉斯了。她写15岁的少女,似乎自己就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女,还拥有十五岁时的荷尔蒙、孱弱的身体、浓密的长发、细美的肌肤,甚至,她能够分毫不差地把自己十五岁时敷的香粉牌子、涂抹的口红颜色都回忆出来。
那时她已经七十多岁。70岁回忆17岁之前的生活,越南的炎热贫瘠,家人的爱恨纠缠,第一次遇到的男人,当时的感觉没有越推越远,反而日久弥新。
我由衷赞叹地是杜拉斯塑造人物的情境感堪称一流,她不厌其烦地描写着湄公河的轮渡上,少女穿着的旧衫裙,裙子上绑着的腰带,那顶有黑饰带的男帽,那双镶金条带的鞋……
于是,一个梳着两条辫子,戴浅红色男士呢帽,敷托卡隆香脂,搽樱桃色口红,穿茶褐色真丝绸衫,在渡船的甲板上孤零零一个人,臂肘支在船舷上、一只脚踩着栏杆,镶金条带的鞋辉映着河水的反光——渡河上的少女形象要永垂青史,挥之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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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愿意让我送你到西贡,送你回家?”
她的中国情人,穿越50多年的记忆,裹挟着小说家的臆想气质,说出来的话就像小说里该说的话。
他就是小说世界里出现的人。
她笔下的中国情人,真正占据的篇幅很少,但是品味很好:
“他身上穿着一件黑色浴衣。他坐在那里,在喝威士忌,抽烟。”
她写他风度翩翩,有汽车,有穿白制服的司机。他吸英国纸烟,贵重原料发出的芳香很好闻。他的皮肤透出丝绸的气息,黄金的气味。
总之是金钱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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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注意听他谈话中道出的阔绰,她假装能够明白。她迫不及待要走进他的生活。
少女的野心像是誓言,她说,以后我就要到城里最讲究的地方吃饭用餐。
她最初爱上的是一种向往,向往一种拉离自己的力量。她想要逃出贫困交加的处境。
她对疯狂的母亲又爱又恨,她对大哥的统治恨之入骨却无力反抗。她认为她生长的家庭像一块顽石,从来不感到需要说话,“凝结得又厚又硬,不可接近。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