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安徽广德、亳州,江苏泰州:底层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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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德(1015-1017) 宋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27岁的范仲淹考中进士,被任命为广德军司理参军,掌管诉讼刑狱之事。从本年到宋仁宗天圣四年(1026),范仲淹一直在底层任职,这是他的第一轮地方上的仕宦生涯。 在宋代,最高一级的地方行政区域为道(路);次一级的是府、州、军、监,重要性和地位依次降低;再次一级的是县。府、州、军、监隶属于道(路)。府和州下面都管辖着若干县,军有的有下辖县,有的没有,像广德军就没有下辖县。监是专为管理矿冶﹑铸钱﹑牧马﹑产盐等设置的,兼理民事,有的直属于道(路),与府、州、军同级,有的隶属于府或州,与县同级。 广德军,治所在如今的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所管辖范围也只限于一个广德县。这是一个小地方,但是周围群山环绕,风景优美。范仲淹在广德只呆了两年,但这里的人民记住了这位司理参军。据《广德州志》记载:范仲淹经常抱着审理案件的文书与太守争论是非,太守多次盛怒,对范仲淹大发雷霆,范仲淹从不曲从。争论以后,范仲淹往往将一些争辩内容记载在屏风上。等范仲淹调离的时候,屏风上已经记满了文字。后人在广德司理厅内建思范亭,以纪念范仲淹在任时的作为。 到广德上任后,范仲淹将母亲接到身边奉养。作为下层官员,范仲淹收入微薄,又需要赡养母亲,生活比较拮据。在天禧元年调任亳州时,居然没有足够的钱上路,只能变卖自己惟一的坐骑。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孙觉被贬知广德军,曾作有《广德司理诗》盛赞范仲淹:“维持狴犴(bì àn)下,枉直情必通。太守异趣舍,挺然不曲从。有事争论之,粉屏记其终。官小俸禄薄,家居率穷空。卖马以自给,徒步气弥充。” 天禧元年(1017年),范仲淹调任集庆军(安徽亳州市)节度推官,在亳州一直呆到天禧五年(1021)为止,期间没有什么事迹可以记载。唯一重大的事是,范仲淹认祖归宗了。我一直用“范仲淹”这个名字称呼他,但其实之前他一直用的是“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