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

徐滇庆
序言 房产税是当前的一个热门话题,却并不是一个新话题。早在2003年10月14日,中央就决定开征物业税(房产税),拖来拖去,直到2011年1月28日,上海市和重庆市才开始征收房产税的试点。改革开放以来,每年政府都要开征、调整或取消一些税种,却从来没有像开征房产税这样举步维艰。由此可见,房产税改革的难度确实很大。 上海市和重庆市的房产税试点撕开了神秘主义的面纱,迈出了非常有意义的一步。人们对上海和重庆试点褒贬不一,但是有一点看法是相同的:没有多大效果,既没能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也没有给地方政府提供可靠的财源,更没能缩小贫富差距。民意调查显示,大部分人不拥护开征房产税。人们普遍认为,老百姓的税收负担已经够重了,怎么还要加税? 当2013年年初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房价再次出现较快上涨的趋势时,有些人把房产税作为抑制房价暴涨的“最严厉的调控措施”之一,寄予厚望。显然,这是房产税根本无法完成的任务。 为什么房产税改革如此困难?正如中央所指出的:“当前改革巳经进人攻坚期和深水期,现在改革触及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重大利益的调整。”“我们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我们将统筹当前和长远,特别是要找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在总结改革经验和学习其他国家长处的基础上,系统地设计改革总体方案,提出路线图和时间表,同时我们还要像过去那样来鼓励基层大胆地探索、大胆地创新,把我们顶层的设计和实践的探索紧密地结合起来。” 学风浮躁、不求甚解是当前经济学研究的大敌。虽然讨论房产税的文章和书籍很多,却很少有文章能够说清楚下述问题: 房产税的法理基础在哪里? 开征房产税的目的是什么? 房产税和土地出让金有什么关系? 如何确定征收房产税依据的房价和税率? 有没有简单可行的征收房产税的方法? 有人很激烈地反对开征房产税,他们说开征房产税不合法。究竟开征房产税有没有法理基础?如果连为什么要征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