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的模式

[英] 怀特海
前言 这几篇演讲的主旨是,经验的各个要素有多么“清晰明确”,就有多么变动不居,只要这里的“经验”还没有因陷入独断而失去其重要性。必然的事物是不变的,所以它们隐藏在思维的背景里,晦暗不明。正因如此,我们要在语言的预设而非成形的表达中去寻求哲学真理。在这方面,哲学与诗相似,两者都力求表达我们称之为“文明”的终极智慧。 本书第一章和第二章的前六讲是我从哈佛退休后不久,在1937—1938学年到马萨诸塞州韦尔斯利学院做的讲演。借此机会,我在哈佛做的演讲得以结集出版。这些演讲在之前出版的作品中作过片段式的介绍。第三章题为“自然界与生命”,包括两讲,是四年前在芝加哥大学所作的讲演,已由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在美国出版,英国版由剑桥出版社负责。我原打算把这些讲稿整理成一本专著,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个计划没有如期完成。 结语《哲学的目的》修改自一篇简短的讲话稿,原文是 1935年为哈佛大学和拉德克利菲女子学院哲学系毕业生召开的年会所作,曾刊载于《哈佛校友年刊》。 阿尔弗雷德·诺思·怀特海 第一章 创造的冲动 第一讲 重要性 1.谈到哲学方法,头一件事就是开放思想,探究终极概念。这些概念在日常生活中会自然地呈现出来。我这里指的是蕴含于文献、社会组织和理解物质世界过程中的普遍概念。 这些概念没有定义,因为牵涉甚广,难以分析。如果要理解概念中的各类含义,需对每个因素进行同等深度的探讨。在讨论这样一组概念时,只要在语言上做些细微调整,任何一个概念都有可能占据核心地位。在这一讲中,“重要性”是核心概念,而其他话题会围绕其展开。 本系列讲座旨在探究若干人类经验的普遍特征,这些特征是以人类意向性活动为前提。我无意建立哲学体系,这个目标对于这门短期课程来说太宏大了。所有体系化的思想都必须始于前提。同样,如上所述,讨论过程中会不时使用一些更根本的概念,比针对具体问题的概念要深一些。在任何体系化过程中,我们都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