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治理

童星
导论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研究缘起 无论是从建设的角度看还是从管理的角度看,在中国,“社会”领域一直都是薄弱环节。过去,政界、学界的许多精英也不知“社会”为何物。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开展政治建设、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在城市,建立了机关、企业和事业等三种单位;在农村,由于社会分工不明确,成立了五业俱全的人民公社。改革开放后仍然坚持这三大建设,只不过对调了政治建设和经济建设的排序,由“政治挂帅”“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变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才是硬道理”,并先后提出了(经济)富强、(政治)民主、(文化)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1987年),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建设纲领、经济建设纲领、文化建设纲领(1997年),甚至后来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000年),也都与政治、经济、文化三大建设一一对应。 直到21世纪,中国才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等四大建设并列,明确社会建设的重点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承诺到2020年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与此相适应,将现代化建设目标修改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此后又将其作为国家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党的十八大以后,又增加了生态文明建设,完善了“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 2011年初,中共中央正式提出“创新社会管理”,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将社会管理的主导权交给了中央政法委,并提出“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的目标。到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社会管理”更名为“社会治理”,并将其置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广阔视野下,强调“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