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权法研究

杨立新
作者经历 现任 天津大学法学院卓越教授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龙图法律研究院名誉院长、首席研究员 北京中教慧通教育科技研究院院长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委员会立法专家 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中央“五五”普法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 《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三版)》法学卷民法学分卷主编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世界侵权法学会主席 东亚侵权法学会理事长 中国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名誉会长 曾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检察员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审判组长 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3月16日通过,同年10月1日实施,至今已经十余年了。经过十余年的司法实践检验,我国《物权法》规定的基本物权制度,基本上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实施的效果也是比较好的。《物权法》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这一基本原则,改变了我国物权制度的基本性质,能够更好地保护民事主体特别是自然人的私人所有权,因而是给全国人民作出的最大奉献,尽管在立法过程中,有很多人指责这是违宪的规定。过了十余年,再想起《物权法》立法过程中的那些风风雨雨,仍然十分感慨,同时也为立法机关和全国民法学者的坚持而感动。 我对物权法的研究,起始于在法院工作期间。在《物权法》立法过程中,我已经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工作,成为专职的民法学教授和研究人员。因而从2001年开始,我就有机会全面参与《物权法》的立法活动,同时也有机会深入进行物权法的研究。在此期间,我写了有关物权法的文章,也出版了物权法教科书,并在2012年出版了《物权法》一书,该书是我研究物权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