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传:实现不可能
[新西兰] 哈米什·麦肯齐(Hamish McKenzie)
前言
我正儿八经开过的第一辆车是带手动阻风门的1983年款福特全垒打(Ford Laser)。作为一个需要打天下的16岁少年,我熟练掌握了一门精细活儿,学会了如何慢慢调节阻风门,使空气与汽油完美混合,好让我身材精干的“全垒打”像藏在钢琴琴箱里的黑豹一样发出低鸣。这辆汽车的喷漆一开始是金色的,但经过几年的日晒雨淋,最终褪成了暗棕色。我管这车叫“棕棕”,开着它跑遍了我的老家——有5000人的新西兰亚历山德拉,去过附近能游泳的水塘和体育场,还有亚历山德拉四周那些灌木丛生的小山,那里可是情侣亲热的好去处。
不过,我的能耐仅限于操纵阻风门,此外,我对这车并不很了解,也不太想去钻研。我爸爸是搞物理的,知道如何指挥“棕棕”的小零件们井然有序地翩翩起舞,去上演推进力的奇迹。保养工作他全包了,我只需要给车加加油,不让车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结冰路面上熄火就可以了。这个我能搞定。
上大学后,我趁着假期在本地果园摘水果挣房租那会儿,确实尝试了解了一下汽车的工作原理。那时我的车已经升级成1991年款丰田凯美瑞,依我的标准算是豪车了。这辆车不仅没有阻风门,还是自动挡的。记得有一天天很热,我和朋友在樱桃树林里休息,我坐在梯子顶端,听我那精通汽车的朋友坐在旁边一棵树下给我解释内燃发动机的工作原理。虽然我父亲在这方面很在行,但我是文科生,也没有搞机械的头脑,估计让我父亲大失所望了。我一边大嚼樱桃,一边努力把化油器、活塞、凸轮轴等术语塞到脑子里,却很难记清它们以何种顺序相互作用,或者究竟存不存在相互作用。朋友很快就被我的愚笨弄得灰心丧气,我也认定自己这辈子是搞不懂这种极其复杂的精妙法术了。不过没关系。
29岁时,我离开新西兰,远赴汽车业的精神家园美利坚合众国。即使到了美国,我与机动车之间的爱恨情仇也依然在延续。开着我夫人那辆2001年款本田思域,我学会了如何靠右行驶,如何抑制自己狂踩油门的冲动,以免在公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