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论

[意] 切萨雷·龙勃罗梭
引言 假如在某一段时间内,你在一旁聆听了一系列刑事案件的审判,除此之外,你不但追寻了它们在监狱里的实施情况,还研究了根据相关统计所得到的答案,你就会得到一个惊奇的结论:有不少彼此矛盾的审判和事实积压在一个地方,并且陷入了恶性循环当中。从一方面来说,法官考察犯罪的时候差不多都会忽略犯罪人,在他们看来,犯罪只是一件比较奇怪、罕见的事情,只是偶然间出现在犯罪人的生活中,不可能再次出现的偶然事情;从另一方面来说,那些犯罪人并没有迷途知返,而是在不停地犯罪,以致达到了30%、55%、80%的累计犯罪率,这种犯罪的频率在某一段时间内被接连保持。他们将灾难性的破坏和浪费带给这个世界,正义似乎变得苍白无力,想要凭借这一点做出相反的证明,在离奇的反累积犯罪斗争中,这种证明通常会取得最后的胜利。任何一个与犯罪人有过直接接触的人(像犯罪人的家人、监狱管理者),都把犯罪人看成另类、傻子、精神病患者,接近无力挽救或者就是无力挽救的人。通过无数的案例,精神病专家认识到不可能把精神病与犯罪分离开来。立法人员往往对精神病专家这些前卫的意见不予理睬,也不喜欢听监狱管理者们怯懦的反面言论;他们觉得在犯罪人里面不会出现很多自由意志的不寻常状态,常常觉得,或者至少几年前觉得,他们在人世间的使命中最高的一个追求就是改正,并且根据一些不可退让的政策来制定法律准则,不认为有某个形态可以实现常人、精神病患者和犯罪人之间的过渡。代表平民百姓的陪审团人员,其实代表着武装阶级与权势阶级的庸俗之辈,他们和平民百姓都嘲笑上面两种人。相比科学准则,他们更关心的是心灵准则,常常怀念最初的正义与社会报复;随着犯罪的奇怪程度与凶残程度不断升级,他们强烈感觉到的就更加是恐惧,而非怀疑。 不停地出现这些不同意见,有很多方面的原因。 立法者与哲学家都有一颗正直的心,他们习惯的思维模式是人类最高尚的。他们站在别人的观点来进行判断;他们差不多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