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政体:美国政治研究

[美] 伍德罗·威尔逊
主编序 国家与法是一个老而新的问题,在西方自不必多说,即便在中国,自晚清新政以降也是屡被提起,成为变法改制的基础。一百七十余年,这个问题之于中国,既是思想理论,更是制度实践。 我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科高等研究院主持的两套丛书,多与国家和法的中西沟通有关,现今南迁沪上,创建上海交通大学“宪法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学术之心未死,依然耿耿于怀,遂召集青年学子,遴选一些西方宪法与法治交集的著述,翻译成册,陆续出版,试图打通宪法学与法治理论的各自狭隘学科藩篱。 值得庆幸的是,地处江南的译林出版社,对于我的这个翻译计划非常支持,他们这些年来在保持文艺翻译优势的前提下,逐渐向法政社科进军,成绩斐然,开始凸显南派法政译文出版物的飞扬灵动之光彩。我们两家一拍即合,才有“国家与法”丛书的面世,但愿我主持的这套译丛在厚重典雅方面能够给它以辅助之功。 当然,需要感谢的还有译者诸君,他们不计现今大学科研评估体制之“工分”约束,慨然从事此等又苦又累的译事,我非常珍惜他们的劳作,内心视为是对我和出版社的支持,尤其是对中国法治事业的支持。感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科高等研究院对本丛书的支持。 南有樛木,葛藟萦之。 乐只君子,福履成之。 是为序,与诸位同怀共勉! 高全喜 2017年6月12日于沪上寓所 中文版序 生活在一个世纪前的中国人对伍德罗·威尔逊的名字应该不会感到陌生。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那年(1918),威尔逊发表了著名的“十四点和平原则”,呼吁在战后建立一个长治久安的国际秩序,其中包含的“民族自决”原则对中国人尤其具有吸引力。我们甚至可以说,这一原则和中国在巴黎和会遭遇的外交失败,共同促成了“五四运动”的发生,“五四运动”则代表了中华民族的集体觉醒。一个世纪过去了,民族自决仍然是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之一,而威尔逊是这一原则的提出者之一,另外一位是列宁。 威尔逊同样也改写了美国历史。他于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