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性别:改变美国女性职场环境的十个案件

[美] 吉莉恩·托马斯
主编序 亚里士多德尝言:“法律是摒除了激情的理性。”这句话如今已被许多人当成不言自明的真理。在价值多元、利益分殊的现代社会,唯有客观、中立、确定的法律才能定分止争,确立和维护秩序,这似乎也成了法治理想背后公认的现实考量。但法律能够摒除激情吗?法律能够兑现它所承诺的允正执中、不偏不倚吗?在民主、自由和多元文化等价值都颇受争议的时代,唯有体现了价值中立的法治很少受到挑战。中国也已经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出版一套以讲述法律的真实故事为主旨的“法意”丛书,可谓正当其时。 首先,“徒法不足以自行”,法治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法律人之治,而自称并被许多人认为可以代表全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人,其自身也镶嵌在某一特定的阶层、种族、民族、性别和宗教认同之中。一位白人女性法官能够不偏不倚地判断一位黑人男性被告针对一位白人女性受害者的暴力犯罪吗?一位从未踏足过农村的科班出身的城市男性法官能够设身处地地理解农村外嫁女的处境,并在一起涉及外嫁女继承权问题的纠纷中作出公正的判决吗?本丛书所选书目大多是叙事类法律作品,它们可以帮助我们看到一个个真实的法律人如何在自己的各种群体认同和社会关联中操作法律的运转。 其次,说法治大体上是法律人之治,并不意味着否认法治与人治之间的区别。认识到可能导致法律人产生偏见的那些因素后,当然可以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来折冲这些偏见的影响。但人与人是不一样的,如果法律对人的性别、种族、民族和宗教信仰上的差别视而不见,变得色盲乃至全盲,它其实是在以社会的主流价值同化其他一切价值。其潜台词是:你变得跟我们一样,我们就以对待彼此的方式来对待你。本丛书关注女性、少数族裔和边缘群体在现代法治社会的真实处境,试图讲述平等在身份认同多元化的现代社会的复杂处境。如何以一般性的规则来分殊地对待希望保持自己的差异性的个人和群体,这也是现代法律所面临的独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