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与贫儿

[美] 马克·吐温(Mark Twain)
图片 【译者序】 我们读《王子与贫儿》,便是与几个不同时代进行对话。 首先是与都铎王朝统治下16世纪的英格兰对话。那个年代,所有人都还相信天生的等级,即使是社会最底层的人也似乎对这一切坦然接受。王权依然是天赋的,君主是上帝在人世间的最高代表。那个年代,不同出身的人之间几乎没有交流,对彼此的生活一无所知,甚至不会意识到不同生活之间天差地别。那时,国王的生活奢华排场,即使一些礼节在后人看来滑稽可笑,也没有人会质疑这样做的合理性。是啊,那是一个人人安于“常识”的保守年代,虽然如今这些“常识”已然成为我们的“历史”。 不过也不是彻头彻尾地保守:天主教会绝对崇高的地位已然开始受到挑战。爱德华小王子的父亲亨利八世设立了英格兰教会(Church of England),让国王享有比最高大主教更高的权力,这是在天主教占主导地位时期不可想象的。不过亨利八世此举的动机却与推进宗教自由鲜有关联:彼时亨利希望废后另娶,但天主教反对离婚。于是本身不信封新教(protestant)教义的亨利选择政治上支持这一新兴教派,并借此实现了自己另娶的目的——实际上还不止一次,亨利八世一生共有八位夫人。 其次,我们也在与作者马克·吐温所处的时代对话。马克·吐温出生在独立不久的美利坚合众国。当时的美国刚摆脱欧洲殖民地的桎梏和欧洲经济社会模式的束缚,开始探索自己的道路。凭借优越的自然资源和交通通讯网络的建立,美国经济发展迅速,工业化也进程飞快。到十九世纪末期,美国这个昔日欧洲人眼中的“蛮荒之地”,已经凭借发达的经济成为欧洲人移民的目的地。然而繁荣下依然暗流涌动:独立以来南北方在奴隶制度上的分歧从未彻底解决,矛盾日益积累,1861年爆发了南北战争;经济上,东部和北部发展迅速,但南方却并未能在这股浪潮中同等受益。 吐温就生活在这样一个进步与割裂并存的年代。由于父亲早逝,吐温12岁便退学到印刷店做学徒,此后也做过矿工等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