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基本理论研究

姚辉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出版说明 后期资助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设立的一类重要项目,旨在鼓励广大社科研究者潜心治学,支持基础研究多出优秀成果。它是经过严格评审,从接近完成的科研成果中遴选立项的。为扩大后期资助项目的影响,更好地推动学术发展,促进成果转化,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标识、统一版式、形成系列”的总体要求,组织出版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成果。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第一编 民法的体系化与法典化 第一章 民法的体系化 民法法典化是几代中国民法学人的梦想。然而,自1954年第一次起草民法典以来,虽然中国先后四次启动民法法典化工作,但由于受不断变动的经济体制的影响,或者受法典化研究和起草水平的限制,之前的历次法典化运动都无果而终。2002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出了新的民法典草案。不过,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并未决定将该民法典草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而是决定采用分阶段、分步骤的方式,先制定民法典的各个部分,然后制定统一的民法典。2014年11 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民法典”,再次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法总则》,标志着编纂民法典“两步走”战略的第一步已经完成。比较法上法典化的经验表明,一个科学合理的民法体系或者民法典体系,离不开一个民法体系化和法典化理论体系的背后支撑。值此“编纂民法典”之际,检讨中国民法法典化、体系化之路,仍然有其必要性。 第一节 体系与体系思维 一、体系、体系化与体系思维 (一)体系 体系,是指“若干事物或某些意识互相关联而构成的整体”。这是《汉语大词典》所下的定义,这个过于简单的定义显然不足以把握体系概念的实质。事实上,由于构成体系的成分之间相互关系的不同,体系呈现出不同的样态和组织结构,因而讲体系不得不落实到对具体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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