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婚礼去

[英] 约翰·伯格(John Berger)
据英国Bloomsbury出版社1995年版本译出 到婚礼去 妙呀雪团儿 被难耐暑热的人们含在口中 妙呀春风吹向那些 渴望起航的水手 妙不过一床被子呀 让两个情侣同衾相依 我喜欢不失时机地征引古老的诗句。我几乎过耳不忘,又成天到晚地听,只是我有时不知道这些片段怎样搭配。这时候,我会抱着那些真切入耳的词句或说法不放。 大约一百年前,普拉卡周边的街区是一片沼泽,现在是赶集的地方,这儿的人叫我佐巴纳科斯。意思是牧羊人。大山里出来的人。是一首歌让我得名的。 每天清早去赶集前,我都会擦亮我的黑皮鞋,掸掉我的斯泰森牌遮阳帽上面的灰尘。城里灰尘大,污染重,给太阳一晒更是变本加厉。我还打领带,对一条蓝白色反光的领带偏爱有加。一个盲人永远不应该对外表粗枝大叶。不然的话,有些人会匆匆忙忙误会他的。我的衣着像个珠宝商人一样,我在集市上卖的倒是塔玛。 塔玛这样的东西,盲人来卖是合适的,因为摸一摸就能分辨出这个和那个不同。塔玛有锡做的,也有银做的,金做的。它们全都像亚麻一样薄,尺寸都像信用卡一样大。塔玛(tama)这个词源于动词tázo,意思是许愿。人们许下一个诺言,希望以此换来保佑,得到解救。年轻人要去服兵役,会先买一个刻印一把刀的塔玛,这是一种祈求:愿我不曾受伤就可以退伍。 不然就是某人身上发生了一件坏事。比方说生病或飞来横祸。一个人身处险境,爱护他的人在上帝跟前许愿:如果他们爱的人康复,他们会做一件好事。假使你在世界上孑然一身,你也可以自己给自己许愿。 光顾我生意的人去祈祷前,会先买个塔玛,用丝带穿过它的小孔,然后把牌子悬在教堂里神像前的栏杆上。他们这么做,是希望上帝不会忘了他们的祷告。 每个塔玛的软金属上都凸印着一个图案,是处于险境的身体部位。胳膊或腿、胃或心脏,或者像我这种情况:一双眼睛。我有过一个狗的塔玛,但是神父看不过去,说这东西亵渎神圣。这神父无知透了。他在雅典住了一辈子,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