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会计实务(第三版)
王国生
前 言
《事业单位会计实务》一书,历经2013年第一版、2017年第二版的发行,以其内容简明、规范、通俗及实例丰富等特点,得到了广大读者的认可、支持与厚爱。借第三版出版之际,谨向选用本书的广大读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书自2017年第二版修订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规范发生了历史性变革。2017 年10月24日,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政府会计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政府会计制度》将原来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行业会计制度有机地整合,构建了统一的政府单位会计制度。该制度的出台,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初步建成。
与原来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比,《政府会计制度》具有以下重大创新与突破:
第一,统一了各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会计制度不再区分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不再区分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所有的行政事业单位(不包括纳入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都由《政府会计制度》予以规范。
第二,重构了政府会计核算模式。《政府会计制度》创造性地构建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模式。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实现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双重功能,通过财务会计核算形成财务报告,通过预算会计核算形成决算报告,预算会计要素和财务会计要素相互协调,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相互补充,共同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信息和财务信息。
第三,强化了财务会计功能。为了准确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运行成本等情况,《政府会计制度》在财务会计核算中全面引入了权责发生制。一是广泛地运用权责发生制的重要概念和方法,如坏账准备、预计负债、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等概念,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