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最后十八年2

黄治军
第一章 强拆血案: 武术大师赵三多自创义和拳会 强拆血案案发梨园屯 在山东省的最西部,山东、直隶、河南三省交界处,有一个叫冠县的地方。和清国大多数农村一样,它土地贫瘠,人们靠在盐碱地上种植棉花为生,思想封闭。自从1861年(咸丰十一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允许传教士进入清国内陆地区传教之后,在冠县总共24个村中,有11个村建起了教堂。 梨园屯就是这11个村其中之一,这是一个总共有300多户人家的大村,其中入教的教民有20多户,实际上相当于我们现在的“镇”。 而镇民和教民的相处并不和谐。 1861年,第一批传教士便到达梨园屯,之后陆续有其他传教士到来。外来人口到来,首先要解决的就是住房问题,他们见屯子中心有一座已经破败的玉皇庙空着,久而久之便打起了这座破庙的主意——想在这座玉皇庙的地基上建一座教堂。 但要拆迁掉这座玉皇庙,还是会有不小的麻烦,因为这座庙也是有大约在康熙年间,梨园屯当地的富人捐出了一块地,总共有41亩左右,分作两部分。 一部分是三亩多的宅基地,主要用于修建当时的“希望小学”——义学和义学旁边的玉皇庙。另外一部分是大约38亩的耕地,这是“学田”,用来维持义学的日常开支。 现在我们知道了,玉皇庙的房产和地产是屯子里公产的一部分,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它是镇民共有的小产权“庙”。镇民的想法是,如果传教士可以不打这块地皮的主意,换别的地方修教堂,玉皇大帝和王母娘娘就不用搬家,那就最好;如果一定要拆迁玉皇庙重建教堂,那么至少要给神仙一笔“安置费”吧。 当然,所谓的“神仙安置费”也就是给镇民们的一笔拆迁费,地是大家的,你要用地,就必须出钱。应该说这个要求并不过分,屯子里的人最担心的就是:传教士仗着他们是洋人,强拆了玉皇庙,拆迁费却没有着落。 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似乎证明镇民们想多了,传教士并没有强拆,只有20多户教民向街道办事处主任(三街会首)提出了一个请求:将那41亩地和房产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