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威尔书评全集(上)

[英] 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
约翰·高尔斯华绥 “生于1867年,在哈罗公学与牛津大学接受教育,原本要进入法律公会,却从未执业,喜欢文学胜于喜欢法律。”这可以是许多温文尔雅的英国作家的写照。他们所写的作品无非都是一些譬喻式的短篇故事和关于西班牙画家或意大利巴洛克建筑的散文。 但约翰·高尔斯华绥是完全不同的作家。他没有写出那种优雅绅士式的文学作品。他的才华和缺陷让他更为关注的不是艺术,而是他那个时代他的祖国的残忍、不公和愚昧。他写了二十五部戏剧和二十五部小说,还有一系列短篇故事。他主要是一个道学家和社会哲学家。他生于中产上层阶级(这个富裕的资产阶级贡献了英国人数最多的立法议员、律师、陆军和海军军官,还有那些附庸风雅的人和二流诗人)。他以这个阶层作为攻击的目标,是他所写的每一部作品的主题——养尊处优的庸人与难以言说但性情更加温柔更加敏锐和没有那么霸道的阶层之间的矛盾,并不满足于只是讲述故事。 让我们看看他的小说。它们在他的作品中是最不成功的,但要衡量它们的优点和缺点则相对简单一些。最值得一提的无疑是《有产业者》,我们还可以加上后续的《白猴子》、《大法官法庭》等作品。《有产业者》是对福尔赛世家这户英国中上阶层家庭的细致深入的写照。福尔赛世家出了律师、银行家、商人,都非常富有,看着他们的财富日渐增长。这些人的突出特征是他们关心的就只有财产,而他们不会承认这一点。不仅土地、房产、铁路或动物,就连人在这些人的眼中也是财产。他们生命中唯一关心的事情就是攫取和保卫他们的财产。 一个来自另一个世界的敌对阵营的女人,走进了这个家庭——她没有财产意识,福尔赛世家的一位成员娶了她。对于他来说,妻子和其它东西一样都是私人财产。他对她很好,但当她是豢养的一条狗或一匹马,当她爱上了另一个男人时,她的丈夫以暴力行使了自己的“权利”。他认为这么做是合情合理的(因为这是合法的)。一直到死他都无法理解为什么她会和他作对并最终离开他。这个女…